读书笔记作文
有关读书笔记作文九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笔记作文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厚厚的《伊索寓言》,里面的故事数不胜数,其中,使我深有感触的是《蚂蚁与屎壳郎》的故事
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
夏天,别的小动物都悠闲地生活着,只有蚂蚁在田间跑来跑去,搜集大麦和小麦,给自己储存冬天吃的食物,屎壳郎问它为何要这般勤劳?蚂蚁只是笑了笑,并没有马上回答它。
冬天来了,大雨冲掉了牛粪,饥肠辘辘的屎壳郎来向蚂蚁乞讨粮食,蚂蚁对它说:“喂!伙计,如果在我劳动之时,你不是在讽刺我,不是在嘲笑我,而是加入我的队伍一起去做工的话,现在就不会忍饥挨饿了!”
是啊!如果屎壳郎当时和蚂蚁一样,也都在储存食物的话,它就不会挨饿了。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如果是用不劳而获的财富去过生活的话,我认为,那一定会不开心,如果是用不劳而获的财富的话,那么即使是小康,我认为,那家人一定会很快活。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童第周爷爷,他第一次考试因不及格,学校准备开除他。可在他的再三要求下,他还是进了级,但他必须考及格,从那以后,他更加努力,当别人都睡觉时,他在看书;当别人在踢足球时,他在背单词;当别人放假回家时,他在汽车上也在复习。他总比别人勤奋,总比别人努力,他的考试成绩终于及格了!后来,他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
天道酬勤, 就是偏爱于勤奋的人。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亚里士多德以前说过“古往今来人们开始探索,都应起源于对自然万物的惊异”。人们要透过探索来发现世界,来活的更精彩,就像“小王子”一样。
世上总有很多新鲜事,有的是你没有机会见到的,有的是你从来不敢想象的,而每一个人都要有发现新鲜事的勇气和一颗好奇与探索的心。
“小王子”是一位驴友,他是一位外星人,从一颗星球飞到另一颗星球,他渴望离开他的小行星去发现,去探索。
他在他的旅途中经过了6个小行星,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遇到了无所事事的酒鬼;遇到了忙得不可开交的生意人;遇到了厌恶职业却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遇到了顽固的地理学家。这些人每个都不相似,但都是一种被世俗磨掉突兀棱角的“正常人”,他们都过着十分庸常的生活,这种生活无聊乏味。“小王子”想拼命挣脱,活的精彩,本以为飞离了自己的星球就能够摆脱,其实不然,书中其他主人公都仍存在这种平乏的生活理念,就拿点灯人来说,他的行星一昼夜只有一分钟因此他一分钟就要点一次灯,他的生命就浪费在这一开一关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是平庸的吗?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够机械的生活,
加缪说:“有时候人们需要过一段背井离乡的日子”,“小王子”透过旅行让自己见世面,增长知识,在这段时刻里,他摆脱了平常生活一反日常生活中固定机械的模式,生活慢慢变得不一样,同时也变得精彩。
人生只有一次,平平淡淡是一生,绚丽精彩也是一生。有些人会选取风平浪静,但是浅水中没有大鱼,没有付出哪来的收获?要想活的精彩务必要发奋去探索,去发现。读了《小王子》让我知道了如何活的精彩,让我对生活充满了信心,这让我一生受益,它无时不刻的提醒着我人生不好平平坦坦,要绚丽精彩!
“人生自信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毛**这句话就是想告诉我们,人生需要乘风破浪,人生有时务必要具备一种勇敢向上的精神,像“小王子”一样活出人生的精彩。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文/姜徐宁
我在寒假里读了《童年》这本书,它的作者大家都不陌生,是享誉世界的高尔基。这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中的第一部,讲述了围绕主人公阿廖沙展开的一系列故事。
在描写父亲时,作者用了这么一段话来形容——“他穿着白衣,身子显得特别长。光着脚的脚趾古怪地交叉着;往常爱抚我的双手安详地搁在胸口,手指也是弯曲的??和善的面容上脸色一片晦暗,两排难看地龇着的牙齿使我觉得怪可怕的”这段话中的“古怪地”、“显得”、“怪可怕的”等形容让我感受到阿廖沙的童真、好奇,阿廖沙那时是多么小,根本不知道死亡意味着什么。之后,他的母亲瓦尔瓦拉和外婆带他一起来到了外公家,阿廖沙在那个家里受了许多的委屈,发现了许多新事物,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他能干慈祥的外婆讲给他许多动听的故事,给高尔基带来极大鼓舞,高尔基在书中描写道:“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从外祖父家打架时场面的描写中作者把吵架时那种眼红脖子粗、激烈的争吵、大声地喊叫写得惟妙惟肖,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童年》中阿廖沙的各种遭遇也让我感悟到那个时代的黑暗和混乱,阿廖沙在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的支持下,阿廖沙变得坚强,这使我感动。
《童年》这本书让我如痴如醉,很多细节都十分精彩。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书名是《外号像颗怪味豆》。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并不是多么感兴趣,可是看了几页后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这本书中的两个故事是围绕某学校初中一年级一个班级里不同性格的两个女孩来写的。
第一个故事的主人公名字叫陈佳佳,她是一个性格自卑,不爱劳动,体形肥胖的女孩子,同学们给她起了一大堆外号:肥肥,肥妹,除减减…… 班里很多男生欺负她,或者骂她,可是她却无力反抗,而且她的学习也不好,经常被老师批平。在家里妈妈为了让她减肥,严格控制她的饮食;为了增加她的数学细胞,妈妈去儿童培训中心给她报名学单簧管。开始的时候她并不喜欢,后来他们班要参加大合唱比赛让她伴奏,结果她的演奏得到了老师和全体同学的赞赏,并且和班里最强的“女生四人组”和好了,从那以后她开始学着理解别人和宽容别人,终于找回了自信和友谊。
第二个故事的主人公叫胡晶晶,是班里“女生四人组”成员之一,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戴着眼镜和牙套,所以同学们给她起外号叫“四眼钢牙妹” 。胡晶晶的妈妈喜欢带她去参加朋友聚会,在一次聚会上,她认识了邻班的一个男生,她的麻烦也开始了,好朋友怀疑她,邻班的同学给她造谣,她都伤心的哭了,不过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一切又恢复了正常,就像胡晶晶自己说的“这就是成长的痕迹”。
我喜欢阳光姐姐写的这本书,更喜欢书中的两个主人公。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要想有朋友,要想得到别人的尊敬和喜欢,就要有一颗宽容之心,要学会理解别人,包容别人,改正自己的缺点,还要有一颗积极进取的心。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追风筝的人》是第一本能够在我内心引起诸多共鸣的书籍,使我能在阅读过程中慢慢审视真实的自己。
此刻,我仍然不是很清楚为何我的感触会如此强烈;是由于这是我经过重新洗礼决心好好看书的第一本,所以格外倾心;又或者是在这本书的人物性格上看见了自己曾经的影子,然后在别人的故事里借着批判别人来重新认识与完善自己。
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几点:
一、生理上的不完美并不能成为别人爱惜你、尊敬你、赞美你、愿与你交好的障碍;同时,也不应该成为斩断你幸福、快乐的利剑,它只算是一种属于你的一种标志。
二、我们经常在做一些事情来救赎我们的心灵,以消解我们的愧疚感,往往最能让我们心生歉疚的是一颗最诚挚的心,它让我们无路可逃。
三、也许很多时候我们都很懦弱,并怯于担当;但总会有机会,我们甘愿为了自己或他人不顾一切,哪怕刀山火海。就如,为你千千万万遍。
四、在社会的残酷凌略下,哪怕有极度害怕,也别让心死去;只要心仍活着,活着就能够看到希望;活着,就有机会赋予生命以新的色彩。
五、我们的一生会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情,或许跟我们的希望偏差很大,以至于失望到绝望;既然无法改变结局那就试着调整自己最初的标准,降低一点要求,让失望减至最小值。放开双手,放开被束缚的心。六、收起嫉妒别人的时间,用心去发现属于自己的美好,用爱回报爱,别让自己的过失葬送别人幸福的权利。
故事中,阿里右腿残疾,半脸僵硬,经常被别人嘲笑,如果按照现代人的标准,阿里又应该如何忍受别人嫌恶的眼光与自己内心的苦楚呢!但是在我看来,阿里虽然有生理上的缺陷,但是他比很多人都过得轻松,因为他看开了这些世俗的标准,别人在乎的他不屑一顾;他每天做着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爱着自己坚持爱着的人,这是一种类似于不喜不悲的人生境界。
哈桑,他是一个心灵慧巧克力的人,他能够读懂别人内心世界,同时包容别人的一切,无私的奉献自己的真诚,有如天地般厚爱,完全没有想过回报是什么。他最令我感动、怜惜、揪心的是他对阿米尔百依百顺、无怨无悔、至矢不渝的忠诚。这次是怜惜心疼,而不是以前所认为的不足与谋。他在困境之中逆来顺受,把自己的一切置之度外,这是一种无我的境界,让我觉得他并不是属于这个混浊的世界,所以无法以世人的角度去衡量他,仅有的只是由心的不忍。
阿米尔,虽然他曾经妒忌过、欺骗过、虚荣过、背叛过,犹其是对这么爱他的哈桑,但是我对他并没有丝毫指责,只是静静的观看他的历程,他成长的历程。这才是真正的人,这才是人最难避免的过错,每个人在权衡自己利益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偏颇。我也曾经无视过别人的真心,所以我理解他,并希望看到他成功的救赎自己的心灵,过得新的开始,就像他父亲一样成功救赎;被过去所困无疑使最悲恸的事情。
《追风筝的人》描写了很多人性的弱点,但我依然觉得它很美,它的美在于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有不完美,只要用真心去面对,去完善,就会找到存在的价值。
天空中,随时都有一只悬浮着的风筝,只愿存留那颗甘愿去追逐的真心与坚持不懈的豪情。
为你,千千万万;随你,天涯海角。
读书笔记作文 篇6
觉新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人,在旧家庭里是一个暮气十足的'少爷,和两个兄弟在一起时又是一个新青年。这样的他,真是活受罪,人不是垃圾桶,并不能收容过多的负面情绪。有时候我在想,如果觉新纯粹就是高老太爷那样的人,活在旧世界,或者像觉慧那样追求新生活。
也许,他就不会活得如此痛苦,活像夹心饼干,两面受难了。
读书笔记作文 篇7
1.姓名:**四年级(1)班
2.书名:《寓言故事》出版社:同心出版社
3.阅读文章:骄傲的白天鹅好词好句好段:骄傲自大、身娇肉贵、手舞足蹈、幸灾乐祸、自作自受
这时,一位农妇走来,以为在眼前幸灾乐祸得手舞足蹈的白天鹅疯了,立即拿起一把斧子,把白天鹅砍死了。
4.你喜欢的人物:河水
因为:河水虽然被白天鹅羞辱,但何时还是很镇定。
5.这篇文章给你的启发:做人不能骄傲,骄傲是没好下果的,要向河水一样诚实,虚心。
读书笔记作文 篇8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出来,当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不共戴天的仇人。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读书笔记作文 篇9
《小公主》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弗朗西丝·霍奇森个·伯内特。伯内特是英语世界家喻户晓的儿童文学作家。
《小公主》里的小主角是一个名叫克鲁·莎拉的小女孩,莎拉七岁,个子高挑,很可爱。莎拉从小就没有母亲,跟着他的父亲住在印度,他的父亲是莱福·克鲁,大家都叫他克鲁上尉,克鲁上尉是一位英国驻印度上尉**,十分富有。
莎拉七岁了,他的父亲想让莎拉回自己的祖国——英国,接受良好的教育。于是上尉千里迢迢将莎拉送往英国,花了好几万来到了敏钦模范女子学校。其实萨沙一点儿也不想去伦敦上学,因为他不愿意离开爸爸,但最后她还是来到了这里。莎拉实在是很不情愿,但她一想到还要去迎接艾米莉宝宝时,心里就高兴极了。莎拉和她的爸爸走过许多家玩具店才将艾米莉宝宝接来。
莎拉到学校刚看见校长就对她的印象不好。而学校里的拉维尼娅非常嫉妒她,嫉妒她的财富。敏钦校长因为上尉非常有钱,所以对莎拉非常好,尽管莎拉让她很不开心,但是她还是摆着一副笑脸。上尉走后,莎拉在那儿里过得很舒适,但她天天在想念她的爸爸,经常写信给爸爸,莎拉还有一个女仆——玛丽叶特。在学校里,莎拉待人很友好,所以大部分女孩儿都很喜欢她。
莎拉最希望自己能像公主一样,大家知道后,都开使称莎拉为“公主”。一次,莎拉结识了一个好朋友,她叫亚美。亚美和莎拉是一对很要好的伙伴。而莎拉又成了小女孩洛蒂的妈妈,因为洛蒂没有妈妈。莎拉还很会讲故事,大家都很喜欢,连拉维尼娅都着迷了。
拉维尼娅见女孩们这么喜欢她,就更加嫉妒莎拉了,无论什么东西都买最好的,可她还是比不过莎拉,而且莎拉还每个星期天都站在队伍前面走过大街去教堂,这可让她气坏了。敏钦校长也不则么喜欢莎拉。
两年过去了,一次莎拉跳完舞回来。发现有一个小女佣坐在火炉前的安乐椅上,而且还得知她叫贝琪,每次都送她不少好吃的。不久,莎拉的爸爸要去开采矿山了,莎拉的生日要到了。
可就在莎拉生日的那天,上尉去世了,而且没有留下一点钱。从此,莎拉就成了孤儿,在学校里当女仆。拉维尼娅很开心,但莎拉还是那么坚强。而后来也有一个神秘的人来帮助她和贝琪。偶然的一次机会,莎拉终于得到了本属于她的幸福。那位和爸爸一起开矿山的先生,将一半财产给了她。而贝琪和莎拉一起住在哪儿,贝琪总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只要人们热爱生活,充满对生活的希望,那你一定会找到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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