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申请书
关于走读申请书三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申请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走读申请书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走读申请书 篇1
尊敬的校。院领导及x老师:
您们好!寒假即将来临,我经爸妈同意,特向学校提出寒假留校申请。原因如下:
我家坐落于广西桂林的一个小山村中。家乡山清水秀,但交通不便,土地贫瘠,经济极不发达。20xx年秋,爸妈为了我姐弟俩今后的学费着想,毅然背井离乡到广东一农场打工。至今,都未曾回家过年。同样今年,也迫于路费等原因,他们也不回家过年。往年,家里还有姐的陪伴。而今年姐刚大学毕业,在广东工作,由于工作上的原因,也不能回家过年。
现今,家中已是一座空荡荡的房子。我若回去,油米柴盐等生活用品必须从新准备(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我也很想念爸妈,也很想能和家人过上一个记忆里的团圆年!但爸妈那边的住房仅是两座搭建在农场里的简易茅草房。在那里,没有我的落脚点。有同学建议我回亲戚家,也有朋友邀请我去他们家。我由衷地感谢他们的好心好意。但作为一个从小就独立生活男孩,寄宿生活,我无法接受。在春节这样特别的日子里,我怎能打扰人家的幸福。
学校学习锻炼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是学习的最佳处所。想在假期利用学校良好的学习环境专心学习,为今后修双学位,考研打基础也是我选择留校的另一重要原因。
寒假选择留校,实属无奈之举。恳请学校批准安排。我保证在留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若学校能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我感激不尽!
恳请学校速作答复。我也好早做准备。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走读申请书 篇2
为了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学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强学校和家长的安全防患意识,多一分防范,少一分危险。确保学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承诺书,以明确学校与家长的责任:
一、家长的管理职责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责任:
1、走读生到校时间分别为:早上7:00-7:15
中午14:00-14:20
下午18:30-18:40。
离校时间分别为:上午11:35
下午17:00
晚上:9:10(小学部五年级以下8:20);
上晚修的同学由家长自行接送;
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
我校将派老师在马路两侧负责接送。
2、严格控制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校、离校,放学后不得滞留学校,更不能在路上逗留,家长要规定好学生回家的时间。晚自习放学时家长必须到校门口来接;
3、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或不能上学,家长须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4、凡走读生家长必须负责子女上学及放学期间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并完全负责此期间子女交通、人身、财产等各方面的安全;
5、周六、周日和节假日到校自主学习补课的学生必须签订就读协议,一切按学校要求执行;凡是违返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刀棍、烟酒、不健康书籍等违禁品进入校园;
7、放学途中不准私自下塘洗澡、摸鱼;不准踩水过河、过沟;不准在黑暗、滑坡等危险地段行走;路途如遇有危险必须绕道行走或返校、返家;
8、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与监护,经常督促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子女加强安全自护。必要时应协同子女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子女在家庭中显露的不良苗头,家长必须及时告知老师,并配合学校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9、家长经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行路靠右、靠边,不追车、不扒车,不骑电动车、摩托车,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闹,不接触陌生人。如若出现事故,一切责任由家长自负;
10、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外就餐、不购买地摊食品、不乱吃零食、不喝生水
11、学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学生、家长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二、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凡走读学生,在上学到校、放学离校时若有安全事故发生,按国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决。
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政教处签字:
xx学校
20xx年5月
走读申请书 篇3
甲方:****学院
乙方:学生姓名;学院(系)级专业
双方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有足够的宿舍供乙方入住,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进行走读。属乙方自愿而非校方原因所致。
二、根据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外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因此,乙方进行走读按上述4条论处。
三、乙方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给甲方备案:
1、学生本人申请书,申请书中必须写明:
(1)学生走读住宿属本人自愿非校方原因所致。
(2)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责任由学生本人全部承担,与学校无关。
2、学生家长亲自到校同意学生走读,并在本协议书上签字和盖印。
3、学生所在学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并盖公章。
四、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学生本人一份、校党委学生工作部、保卫处、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备案。
五、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